長江商報消息 本報訊(記者 吳邊 通訊員 安法)劉某某父子倆私刻盜版廣場舞光碟並銷售,兒子被公安機關抓獲,父親卻畏罪潛逃。不料劉某某潛逃期間重操舊業,去年警方將其抓獲。近日,江岸法院判決劉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,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。
  據瞭解,2011年底,劉某某與其子劉某合謀,將從互聯網下載的音像製品刻錄到空白光盤中並予銷售。2012年,警方在江岸區下陳家湖188號劉某某所租房屋中查獲侵權光盤複製品56210張,主要包括流行廣場舞、六哲專輯、鳳陽花鼓、金典民歌集、民間小調等音像製品。同日,警方將劉某抓獲歸案,劉某某畏罪潛逃。劉某某在潛逃期間,再次作案。2013年8月13日,警方在黃陂區劉店康城小區將劉某某抓獲,從其所租房屋查獲侵權光盤複製品20368張,其中包括最新廣場舞超長98首、流行金曲201春天裡,流派影音等。經湖北省版權局認定,所有光盤複製品均為侵權複製品。江岸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劉某某犯侵犯著作權罪,於2013年12月向江岸法院提起公訴。  (原標題:私刻廣場舞光碟銷售 男子被判四年半罰3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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