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報訊(記者 李罡)搶匪冒充物業工作人員騙開業主房門之後,將唐某和白某夫妻劫殺。夫妻二人身故之後,女方白某名下的一棟房產引起了夫妻雙方父母的爭執。
  此案遇害夫婦白某與唐某於2002年2月1日登記結婚。2004年白某購買了位於昌平區海德堡小區的房屋一套,面積100餘平米。
  2011年,兩名劫匪冒充漂亮廣場的物業人員,進入到白女士家中,將夫妻兩人殺害併進行搶劫,目前,兩名被告人一審均被法院判處死刑。
  白某與丈夫去世後,雙方父母就小夫妻海德堡的房產問題對簿公堂。白某的父母稱因為他們兩人年紀大了無法辦理貸款手續,海德堡小區的房屋是兩人以白某名義購買,購房首付款和貸款也都是二人支付,女兒白某生前曾給父母寫下字據,證實該套房子的產權應歸白某父母所有。女方父母起訴要求男方父母配合自己辦理產權過戶手續。
  而男方家長唐女士稱,房產是兒子和兒媳婚後購買,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,雙方的父母都有繼承權。
  一審判決,海德堡房屋歸白某父母所有,唐女士配合白某父母辦理產權變更登記。唐女士不服提起上訴。市一中院二審經過審查雙方提交的證據,駁回了男方家長的上訴,維持原判。  (原標題:夫妻遇害 雙方父母法庭爭房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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